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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相关法律保障了谁, 又可能忽略了谁?】座谈会-活动日期:2023.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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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相关法律保障了谁, 又可能忽略了谁?】座谈会-活动日期:2023.07.11

【离婚相关法律保障了谁, 又可能忽略了谁?】座谈会 #开始报名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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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施暴、没有为家庭付出等……在婚姻中做出这些事的人可以在犯错后又主动提离婚吗?还是说,既然人民有结婚的自由,也应该有离婚的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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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说,一个家若已经不像「家」,分开也是让自己好过。可是,没有过失的一方以及小孩,又该如何面对这样的(被迫)分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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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奸」除罪化后,112年宪判字第4号又松绑「唯一有责配偶不得诉请离婚」的规定,这对於「婚姻」传递了什么样的讯息?这样的规定下,如何保障婚姻中弱势一方或未成年子女?
一起来听听专家学者怎么说!

活动资讯
◾️️ 主题:【离婚相关法律保障了谁, 又可能忽略了谁?】座谈会
◾️️ 时间:112年7月11日(二)上午10:00-12:30(9:50开始报到)
◾️️ 主持/引言人:吴惠玲律师|睿映法律事务所律师/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常务理事
◾️️ 与谈人(依与谈顺序):
陈柏谕|柏诚法律事务所律师/112年宪判字第4号判决声请人代理人
林夙慧|林夙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监事
郭书琴|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陈美华|国立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理事
◾️️ 地点:高雄市政府妇女馆一楼演讲厅(高雄市三民区九如一路777号)

主办单位: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
协办单位:树德科技大学应用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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