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6 歡喜從母姓—從母姓看性別平等之實踐記者會
2016-06-17 從母姓
民法1059條子女姓氏條文歷經2007及2010年二次重要的修改,可說是台灣姓氏平權史上重要的里程碑,而這樣的變革與性別平等意識息息相關。2007年將子女姓氏由「原則從父姓」改為「父母約定之」,2010年修法將未成年子女聲請姓氏變更從原本需證明原姓氏對子女之「不利影響」,修改為依照「子女利益」來審酌准駁。期望透過法律修正,能牽動著家戶內的性別平權,鬆動姓氏與父權體系的扣連。然修法多年後,法律上的姓氏平權真的帶來性別平等了嗎?
子女姓氏法律修正與現況分析
華人社群重視傳宗接代,過去只有兒子才能傳承家族姓氏的文化傳統與法律規定,一向是重男輕女現象的主因。即使法律曾以「例外」的方式開了一些縫隙從母姓,例如以「入贅婚」的方式、1985年的修法新增「母無兄弟者」可約定從母姓。然這些法規反而彰顯出「從父姓才是正道」的刻板思維,且因家中無男丁之考量,更使從母姓淪為次等選擇。而2007年修法後,子女姓氏從父姓或母姓,理論上不再有父姓優先的道理了,新生兒的母親和父親可以公平地討論孩子要從哪一個姓氏了,就跟討論要取什麼名字一樣。然而,事實上父系意識形態仍然對於想讓子女從母姓的新生兒父母造成重重阻礙,根據內政部公布之數據顯示,99年至104年,未成年子女約定從母姓人數比例從1.66%上升至1.85%,從父姓仍維持95%以上,而全國僅約2%人口從母姓,比例懸殊可見一般。
而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也統計了2011年至2015年全台各地方法院之聲請變更子女姓氏之裁判書,並與修法前三年(2007-2010年)之統計數據比較,聲請從母姓比例從82.4%至89.9%,些微上升7.5%,而整聲請從母姓通過率則是從65.4%到89.9%,上升24.1%,成長幅度明顯,顯示民眾對於說明聲請未成年子女改姓的需求不減,修法的確達到姓氏變更鬆綁之效。然再進一步分析准許與駁回的判決書內容時,仍有發現部分法官帶有父姓為益的性別意識形態,審酌「為子女利益」的裁定文仍透露出姓氏與父系傳統之關聯,且保有父姓為預設之利益。不僅增加改母姓如何成為未成年子女利益之「具體事實」舉證難度,也是顯示推動姓氏平權之落實與性別平等意識之提升密不可分。
歡喜從母姓,姓氏我決定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彭渰雯長期推動從母姓議題,延續著姊妹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推動的修法成果,希望從母姓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宣示,而是所有女性、男性能夠實質平等行使的權利,因此自2013年5月,在臉書成立了「從母姓俱樂部」,讓從母姓或想要從母姓的家庭與個人,可以有一處交流經驗與心情的平台,更邀集了23個從母姓者的生命故事,於2016年集結成《歡喜從母姓》一書期盼與民眾分享從母姓的不同面貌,其中有刻苦銘心的爭取過程,也有夫妻雙方約定或是另類家庭的歡喜實踐。
記者會除了發表從母姓之法律現況分析,更邀請《歡喜從母姓》一書中之兩位當事人現身說法。溫炳原,曾任國會助理、綠黨秘書長、奶爸及家庭煮夫、基層公務員,最近準備要陪太太帶小孩出國,兼寫博士論文。因為選擇讓兒子從母姓,受到社運朋友肯定後,才驚覺更應歸功於年邁父母,也希望在從母姓的運動中,能夠遇到越來越多、越主動加入的男性朋友。也透過兒子重母性的過程,開啟自己與父母、原生家庭間溝通的一條路。
成年後自行更改從母姓的林慧芯,姓氏的轉變包含著面對家庭對其造成的「創傷」,及自身如何「復原」與「重生」的歷程。從母姓不僅代表個人身分認同的展現,更代表母親二十年來用心培育與付出,得到一個法理上的證明。透過「自願變更從母姓」,重新定位自己是誰,奪回詮釋自己生命的發聲權! 法律的修改除了賦予人平等的權利,但權利的行使更需突破既有文化的框架。透過不斷的發聲與分享,努力讓民眾了解姓氏與性別平等的相關意涵,翻轉從母姓的不平等立足點,攪動一般大眾對姓氏的預設,希望對台灣社會的性別與姓氏平權,有更積極、正面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