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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五条民间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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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五条民间报告

2017-12-20 CED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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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府於2007年签署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在2017年6月提出第3次国家报告,用以说明国家履行CEDAW规范之落实现况。然而,国家报告局限於官方统计数字与抽象规范概念,缺乏来自民间具体操作之观察视角;对此,社团法人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下简称本协会)就此次国家报告第十五条内容,撰写民间报告提出回应,透过本协会每周一次定期提供民众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的过程,发现当前家事调解制度有许多具体执行细节,会影响弱势女性完整、便利地运用司法资源,值得以CEDAW民间报告的形式提出改善与建议,补足官方视角之不足。

自2017年8月底开始,本会以访谈方式,调查曾使用家事调解制度民众的意见,同时辅以问卷方式,搜集现行家事调解委员与高雄在地执业律师的建议后,於9月27日举办「改善家事调解制度焦点座谈会」,邀请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下简称高少家法院)家事庭庭长、高雄在地家事专科律师、法律扶助基金会(下简称法扶)高雄分会律师、台南和高少家法院家事调解委员一同与会。藉由上述方式汇整曾参与家事调解民众、家事调解实务工作者的经验,更深入探讨如何透过改善「家事调解员专业筛选与训练制度」与检讨「法扶家事专科律师评选与报酬制度」,进一步提升家事调解员与家事专科律师所扶助的弱势女性使用司法资源的内涵与品质。因此,本文撰写方向除回应本次国家报告针对公约第十五条提出的意见外,亦著重讨论应如何改善现行家事调解员制度与法扶家事专科律师制度之内容,以促进亟需使用司法资源的弱势女性更完善使用法律扶助资源之管道。

完整内容请下载本文附件档案:2017年CEDAW民间报告补助计画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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